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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選聘條件 (一)熱愛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道德高尚,學風嚴謹,品行端正; (二)學術造詣深厚,在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等方面取得國內外同行公認的重要成就,在本行業、本領域有較大影響; (三)具有較強的科研管理能力和團結協作精神,主持過省部級以上重點課題研究、重大科研攻關項目、重大工程技術項目,注重加強學術梯隊建設,善于培養中青年科研技術骨干,能夠帶領本科研創新團隊協同攻關;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從事科研攻關工作。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0周歲,特別突出的可適當放寬年齡; (五)八桂學者每輪聘期5年。全職應聘的,每年必須在設崗單位工作9個月以上;非全職應聘的,每年要有1個月的連續到崗工作時間,且每年累計到崗工作3個月以上; (六)設崗單位提出的其他條件。 三、崗位職責 (一)組織制定并主持實施本崗位創新發展規劃,為全區本行業、本領域的發展出謀劃策,提供決策咨詢服務; (二)組織申報并主持實施國家級科研項目和自治區重點科研課題、重大科技攻關項目、重大工程技術項目,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 (三)推進與國內外的學術交流與合作,帶領科研創新團隊趕超國內外先進水平,提升本行業、本領域在國內外的地位和影響力; (四)負責所帶科研創新團隊建設,培養中青年科研技術骨干,帶動本行業、本領域人才梯隊建設; (五)完成聘任合同規定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支持方式 (一)每個八桂學者崗位配備4—6名中青年科研技術骨干,組成科研創新團隊; (二)自治區財政在八桂學者聘期內,每年給予每位全職八桂學者20萬元稅后崗位津貼,按照實際工作時間給予非全職八桂學者每月1.5萬元稅后崗位津貼;每年給予每位八桂學者所帶科研創新團隊20萬元稅后崗位津貼,由八桂學者根據團隊成員的實際貢獻自主分配;每年為每位八桂學者提供科研補助經費,自然科學類60萬元、人文社科類20萬元; (三)自治區財政對從區外引進的全職八桂學者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稅后安家費(住房補貼),區內受聘八桂學者未享受房改優惠政策的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稅后安家費(住房補貼); (四)設崗單位在八桂學者聘期內,為每位八桂學者及其科研創新團隊提供的配套科研經費,自然科學類不低于500萬元、人文社科類不低于50萬元,其中啟動經費,自然科學類不低于200萬元、人文社科類不低于20萬元; (五)在聘期內,全職八桂學者、科研技術骨干享受設崗單位按國家規定提供的工資、福利、保險等待遇;非全職八桂學者、科研技術骨干的工資、福利、保險等待遇由原所在單位負責;其他有關待遇,由設崗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商八桂學者確定; (六)從自治區外選聘的八桂學者、科研技術骨干,如本人愿意,經設崗單位同意可正式調入; (七)設崗單位提出的其他支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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