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頻道報道,新快報消息 記者曹洪梅 昨日,新快報記者從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獲悉,為了向社會公眾提供水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發揮社會力量的監督作用,提高監管工作效率,12月1日起該局實施了《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關于水產品質量安全抽檢結果的公示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其中規定水產品質量安全抽檢結果不合格及拒絕接受抽檢的單位將被公示。 據了解,《辦法》中提到的“抽檢”是指實施省海洋與漁業局下達的水產品質量安全監控計劃的官方抽樣檢驗行動,包括對產地水產品及苗種、流通環節水產品等的例行監測和監督抽查等!安缓细水產品或苗種、被檢單位拒絕接受抽樣”,符合以上條件之一的情況下,就會被公示。 記者獲悉,公示方式包括兩種,一是媒體公告;二是向系統內及有關部門通報并在必要時抄送所在地政府。而公示內容包括:不合格產品生產單位或拒絕接受抽檢單位名稱及所屬市、縣(區)、鄉鎮;不合格產品名稱、生產批次、規格等以及不合格指標及其檢出值等。 【關鍵字】: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 水產品 水產 苗種 不合格水產品 水產養殖網 |

| 重點推薦 |
| |
免責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水產前沿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水產前沿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水產前沿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水產前沿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本網轉載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15天內來電或來函與水產前沿網聯系。聯系方式:020-855956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