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頻道原創報道, 有證無證都被拆,交了費也不能使用,無任何補償,3600蝦塘10多家養殖戶該怎么辦? 文/ 中國水產頻道 圖/ 無棣縣埕口鎮汪子村對蝦養殖戶 10月29日起,山東濱州市無棣縣埕口鎮汪子村的10多戶對蝦養殖戶遭遇了一場慘痛的經歷。據當地養殖戶楊風凱和付長青等人告訴中國水產頻道,10月29日、11月9-10日,共3天時間,汪子村約3600畝南美白對蝦養殖塘被4-5臺挖掘機夷為平地,養殖戶一下子失去了賴以生存的池塘面臨一無所有,幾乎崩潰。 據楊風凱表示,這3600畝蝦塘,大約有1600多畝辦了水產養殖證,另外約2000畝雖然沒有辦證,但也有交費即是有償使用。楊風凱回憶道,10月29日拆除了部分蝦塘后,11月3號下午5點40左右接到無棣縣海洋與漁業局打來電話通知要注銷他的養殖證。到11日9號拆除蝦塘的房子,11月10號蝦塘及其它設施就全部拆除完。 養殖證及海域使用收費證明 養殖戶表示,令他們不解、困惑和傷心氣憤的是,發生這一切是在沒有得到任何通知、任何說法和任何補償的情況之下進行的。 據相關資料顯示,汪子村的3600畝蝦塘位于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的緩沖區內,無棣縣海洋與漁業局表示,他們對拆除蝦塘是有法可依的: 養殖戶的蝦池建立在濱州貝殼堤島與濕地的核心區內,屬于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2017年修訂)》第三十二條規定:第三十二條在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內,不得建設任何生產設施。在自然保護區的實驗區內,不得建設污染環境、破壞資源或者景觀的生產設施;建設其他項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在自然保護區的實驗區內已經建成的設施,其污染物排放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的,應當限期治理;造成損害的,必須采取補救措施。 養殖戶們則表示,在1991年,他們是政府批準的由農業人口轉型為漁業人口的群體,并且他們已退掉了農田,只能從事漁業行為,相關文件證明他們是合法養殖行為。 養殖戶還表示,貝殼堤島與濕地國家自然保護區,成立于2006年左右,而養殖戶從1991年起就得到相關部分支持從事水產漁業生產。到了1998年養殖戶開始從事對蝦養殖,當時花費了300多萬元進行池塘改造,這么多年間還遭遇到2次大風暴潮襲擊,又花約幾百萬上千萬的資金進行修理和維護。從時間上來講養殖戶是先來,保護區是后到的,為何拆除前養殖戶得不到任何通知呢? 養殖戶稱,國家自然保護區成立于2006年,距現在已經有十多個年頭,養殖戶一直正常的從事水產養殖的活動,如果說違反了相關法規,為什么長達十多年的時間內養殖戶卻沒有收到相關部門的通知呢? 如果養蝦存在違規的行為,那么縣海洋與漁業局收取海域使用費,且1600多畝面積辦的養殖證,現在收費又拆除,有養殖證又被拆,養殖戶們想不明白為什么這樣。 據悉,這3600蝦塘屬于大圍(汪子)養殖,每畝產量大約在100-200斤,蝦價一般是20多元/斤,養殖戶們風里來雨里去地日夜辛苦守護才能維護一家人生計,但近幾年對蝦養殖成功率下降、風險更大,養殖戶更加努力和加倍辛苦才可能得到一定的收成。 養殖戶認定他們3600畝蝦塘屬于合法養殖,如果得不到合理賠償,他們將一夜回到解放前及破產。目前他們準備申訴信向相關部門申訴,請求給他們這些已失了田目前又面臨失塘的人一個合理的說法。 申訴信 1992年大河口開發區(包括汪子村)開發紀要 1991年農轉漁文件 山東電視臺(公共頻道)對事件的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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