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頻道原創報道, 文件已經出臺,養殖戶要積極面對 2018年6月20日,廣西北海銀海區海洋和水產畜牧獸醫局發布了一份《關于水產養殖廢水超標排放污染水環境限期整改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引起了各方的關注。通知顯示:根據《漁業法》第二十條和《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從事養殖生產應當保護水域生態環境,科學確定養殖密度,合理投餌、施肥、使用藥物,不得造成水域的環境污染,農業部《水產養殖質量安全管理規定》第七條:養殖場或池塘的進排水系統應當分開。水產養殖廢水排放應當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第十條:水產養殖生產應當符合國家有關養殖技術規范操作要求。水產養殖單位和個人應當配置與養殖水體和生產能力相適應的水處理設施和相應的水質、水生生物檢測等基礎性儀器設置排污口。如果發現不達標的養殖場,要求三個月內完成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將協調安監環保、城管、邊防等部門依法予以關閉或拆除強制拆除。 按照《通知》上《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標準海水池塘養殖清潔生產要求》,水產養殖排放水質需達到以下標準:水中懸浮物(mg/L):小于40mg,pH:7.0-8.5,化學需氧量:小于1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mg/L):小于6,銅(mg/L):小于0.05,鋅(mg/L):小于0.2,無機氮(以氮計)(mg/L):小于0.5,氨氮(以氮計)(mg/L):小于0.5,活性磷(以磷計)(mg/L):小于0.05,硫化物(以硫計)(mg/L):小于0.2,總余氯(mg/L):小于0.1,總氮(以氮計)(mg/L):小于1.5,總磷(以磷計)(mg/L):小于0.5。按照《通知》的內容,該標準采用單項判定法,也就是所列出指標只要有一項超標,均判定為不合格。 北海市銀海區的某對蝦養殖場 據當地養殖戶介紹,關于整改的風聲去年就有耳聞,按照《通知》的要求,很少有養殖場能達到如此標準,現在還沒有發現大面積的實質性的行動,所以養殖戶都在觀望之中。“銀灘是旅游景點,附近的養殖場可能會受到重點關注,其它地區還沒收到相關的通知。”某當地養殖戶說到。 據北海銀灘附近某苗場負責人介紹,他們也已經收到了風聲,雖然沒有收到正式的整改通知,但是他們現在已經很緊張了!鞍凑宅F在的生產條件,大部分苗場是很難達到排放標準的。我們現在都很緊張,不知道下一步該怎么安排生產。今年的蝦苗行情又不好,價格戰打得很厲害,基本上都不賺錢。如果再受到環保的壓力,無疑是雪上加霜! 此外,作為北海苗場最為集中的僑港鎮,也有坊間傳言苗場很快面臨搬遷,但筆者聯系相關苗場負責人時表示,具體情況目前還不明朗。 廣西北海僑港鎮打席村的蝦苗場 無獨有偶的是,前段時間坊間有信息稱欽州幾十家苗場由于尾水沒有及時處理,沒有通知的情況下被拉閘斷電。但據當地苗場老板介紹并無此事。 目前,關于廣西沿海環保整治一事筆者了解的情況就這些,我們將繼續關注事態發展。在此,筆者也呼吁養殖戶能理性地面對環保整治,積極應對,切勿以訛傳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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